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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口离婚律师咨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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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7 17:27: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海虹口离婚律师咨询费用-刘家峰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从事法律职业数年,现在上海尚域律师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律师。在精通常规诉讼业务的前提下,尤其擅长人身损害赔偿、保险索赔、婚姻继承、经济合同、房产纠纷、劳动工伤、刑事辩护等各类诉讼案件纠纷的代理和企业法律顾问等非诉讼业务的代理,已办理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先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b][url=http:///www.shanghailihun64.com/][color=Black]上海婚姻律师[/color][/url][/b] 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请求的,不在此限。”
那么是不是男方就不能离婚了呢?下列情形下,法院一般会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
1、法定期间经过后,男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2、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的不受限制。
3、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不受限制,也即是双方在上述期间仍可协议离婚。
4、双方存在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而紧迫的事由比如:一方对他方有危及生命或健康的可能,女方转移和隐匿重大夫妻共同财产。
5、女方怀孕系因婚外与他人通奸所致,女方不否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6、其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的离婚诉讼。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摁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摁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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