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码论坛公告:本站是一个交流学习建站资源的社区论坛,旨在交流学习源码脚本等资源技术,欢迎大家投稿发言! 【点击此处将锦尚放在桌面

源码论坛,商业源码下载,尽在锦尚中国商业源码论坛

 找回密码
 会员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4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上海金山区遗产继承纠纷律师价格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4050

金币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18175
QQ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9-6-14 02:46: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海金山区遗产继承纠纷律师价格-欧阳甜甜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是中国律师协会会员和上海律师协会员。始终坚持从事于律师行业,对合同纠纷、债权债务、[b][url=http:///www.02164.net/yichanjicheng][color=Black]上海遗产继承律师[/color][/url][/b]离婚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都有大量的诉讼经验和丰富的法律研究。  

房屋继承协议纠纷如何解决
正常情况下,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 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是生活中总有些特殊的存在, 比如继子女、同居者等继承问题,具体可以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继子女与养子女具有相同的房产继承权
zui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第十九条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二)同居多年也享有配偶身份的继承权
1994年后法律对以夫妻名义同居就有夫妻身分予以了否定。《继承法》 第十四条规定,对死亡一方尽 了较多义务的可以适当得遗产,其享有的不是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是继承人以外的人,因互助产生的权利。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台同中规定只归天或要一方的财产,为夫妻方的财产。

    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房产继承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 凡领取《房地产权证》 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二)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台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台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三)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室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丰请书》,井递交上述资料后,办室人员将收件立家受理,井核发回执。 待切资料南核后, 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五)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天,裁定或调解的, 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给,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 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会员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锦尚中国源码论坛

聚合标签|锦尚中国,为中国网站设计添动力 ( 鲁ICP备09033200号 ) |网站地图

GMT+8, 2024-4-25 17:28 , Processed in 0.035913 second(s), 16 queries .

带宽由 锦尚数据 提供 专业的数据中心

© 锦尚中国源码论坛 52jscn Inc. 非法入侵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顾问:IT法律网 & 褚福省律师 锦尚爱心 版权申诉 版权与免责声明